首尾條文

法規名稱:
一、內政部 (以下簡稱本部) 為推展消防學術科技,研議、規劃消防教育
    相關事項,依本部組織法第九條規定,設消防教育委員會 (以下簡稱
    本會) 。
八、本會所需經費,由本部消防署編列年度預算支應之。